
两岸民事法律制度比较借鉴30年回顾与展望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成永裕
有鉴于两岸民事法法制实施多年,容有回顾反思、相互借鉴之需要,时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潘维大院长及资深民事法学者咸认为:可以,也应该,与大陆民事法学者、民事法研究机构及高教学府就此商讨可行合作交流方案。因缘际会,此拟议有幸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及大陆许多知名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研究学者对此的正面肯认与热忱呼应。
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及东吴大学法学院倡导,敦请山东烟台大学法学院,于2003年春在山东烟台举办第一届海峡两岸民事法学术研讨会,邀集海峡两岸民事法学者专家与会,就两岸民事法法制及相关论题发表论文、相互研讨,从此开启了两岸民事法法制比较借鉴的崭新一页。
由于第一届海峡两岸民事法学术研讨会举办成功,引发两岸民事法学者研究讨论两岸民事法法制及相关论题的高度兴趣;东吴大学法学院更规划妥当,开办中国大陆法律硕士在职专班,招收在职社会人士投入研习进修中国大陆法律,并以钻研大陆民事法学与实务为其教学研究之重心。
有鉴于两岸民事法合作交流之因缘渐渐成熟,东吴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共同决定:今后海峡两岸民事法学术研讨会每年在中国大陆与台湾轮流举行,将成为常态,并以该两校做为两岸民事法合作交流之对口单位,负责筹划各项相关事宜。
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经济社会日趋成熟,中国大陆法律法规体系构建步伐,更为加速稳健,而对于中国大陆民法典完整的规划建置并体现现代化精神的需求,愈益迫切。两岸民事法学术研讨因此专注在:如何响应现代化中国大陆民法典完整的规划建置需求,期能从旁协助,从法律专业角度及实施经验,积极建言,以成就此现代化民法典完整建置的艰巨立法工程。
因之,近数年以来,先后以中国大陆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及民法典民法总则编等立法,为各届海峡两岸民事法学术研讨会主题。
继中国大陆民法典民法总则编在2017年3月15日完成立法,其后,民法分则各编(包含物权编、合同法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及侵权责任编)的立(修)法的构建工程正如火如荼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决定将其纳入该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
该次学术研讨会经由对当代相关民事法法制之比较,深入且到位之研讨,气氛热烈,善意和谐,起到了相关民事法法制之间相互借鉴的建设性功效,成果丰硕。
我想大家携手努力,大家都是我们这30年交流比较借鉴的参与者、推动者,见证者,希望我们继续努力,排除万难,继续依循已往之轨迹与步伐,加速稳健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