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排风口正对邻居小院 法院:确有气体、噪声影响,判决移走外机

  空调外机排风影响邻居,在相邻关系纠纷中并不少见,马某和欧某的空调外机纠纷,经历1年多时间才最终尘埃落定。

  马某与欧某是北京市平谷区某小区的邻居,双方居住的是叠拼类房屋,马某居住1-2层,欧某居住3-4层。欧某的北院及入户电梯为其日常使用区域(南院为马某使用),马某于2024年在房屋北侧外墙面安装立式中央空调外机,排风口朝北,距欧某入户电梯口垂直距离仅1.1米,距地面高约2.8米。欧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马某移走案涉空调外机。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单元北院与北院电梯为欧某使用,而案涉空调外机的排风口朝北,当空调外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空调外机产生的气体、噪声对欧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故对于欧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马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马某安装在北墙上的空调外机是否对欧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妨害。法律设立不动产相邻关系的目的是尽可能确保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解决相邻的两个或者多个不动产权利人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益的平衡。行为人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相邻一方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实施行为前要力求避免给相邻权利人造成妨害;已造成妨害的,行为人应当排除。根据查明的事实,最终,北京市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