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墙改建引纠纷 法院:明晰双方误区,完美化解矛盾
邻里之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然而,老邻居李某与张某却因房屋翻建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多年情谊险些因一堵院墙产生裂痕。
李某与张某两家房屋南北相邻。2024年,张某计划翻建房屋,施工时将自家院墙向北推移,并大幅加高。新建的北墙紧贴李某家南房,完全封堵了李某家南房多个窗户,致使屋内采光通风受到影响,排水空间也所剩无几。李某多次阻拦施工,张某则认为其翻盖新房仅对李某家的卫生间采光有轻微影响。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愈演愈烈,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距自家南房1.5米内的建筑,禁止在此范围内建房;拆除超过2米高的院墙,停止二层楼顶露台、围栏的施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准确认定受影响程度,承办法官三次前往现场,测量房屋间距,并在不同时段采集采光数据。经确认,法官认为张某将院墙北移、加高的行为确实对李某家卫生间采光造成影响,院墙合理高度应为2.2米。
考虑到两家是多年邻居,一纸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开双方心结,实现定分止争的最佳效果,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首先明确告知张某院墙北移、加高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已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同时,向李某解释其诉讼请求的不当之处,拆除1.5米内的建筑、叫停露台围栏施工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未受实际影响的区域,应当给予张某合理建房便利。针对补偿金额的分歧,承办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在释明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参照类似案件确定赔偿数额,张某与李某接受了调解方案,明确了补偿数额,张某在指定期限内完成院墙高度整改,李某则撤回部分诉讼请求,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