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烟统一立法方可终结“各自为政”困局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介绍,中国目前已经有近20个城市制定了公共场所无烟的法律法规,全国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正在立法进程之中,有望今年公布实施。
近年来,各地“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层出不穷。此前,全国150个城市和地区,均颁布了公共场所控烟规定。比如,2015年,北京开始实施“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地方法规”;2017年,上海公共场所控烟范围将扩大,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然而,从各地执行情况来看,控烟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根据立法程序,应该是先出台全国性控烟法律,才会有地方性控烟法规出台。可见,即使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有望今年出台,也已经慢了半拍。
可见,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与全面履行公约的要求,尚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更重要的是,由于无法可依,各地在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中,要么师出无名,要么各自为政;特别是在处罚上,“控烟手势”是眼花缭乱,要么是软弱无力的“花拳绣腿”,要么是侵犯私权的“奇拳怪招”。
现今,各地呈现出几个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多头监督执法的乱象,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公安部门负责网吧、旅馆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条例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各个部门互相观望、推诿,造成一些公共场所成为禁烟的真空地带。同时,各个部门都公布了林林总总的监督电话,给市民投诉举报带来了不便;而且,监督执法部门如何执法,如何处罚,也是人们公认的一个难点,势必会造成“罚了张三,却放了李四和王五”的执法不公现象。
因此,只有控烟统一立法,方可终结“各自为政”困局。首先,应尽早出台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所禁场所要具体,执法主体要明确,处罚措施要强硬,处罚标准要量化,体现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公信力与执行力。更重要的是,应从源头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加强防控和管理,宁可不要高耗社会成本的GDP,也不能让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