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珍公务员”是现代政府的亮丽名片

  今年,无锡市残联第一次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来自江西财经大学的侏儒症女生易程安通过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最终胜出,成为近年来江苏首例公开招录的“袖珍公务员”。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其中包括不得歧视残疾人。不过,虽然法律保障,残疾人就业难问题却一直存在。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扶残、助残活动逐渐志愿化、常态化,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不断改进,残疾人康复得到更多财政支持,政策规定企业雇用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将给予税收优惠……这些好的政策、措施,为残疾人的生活、康复、就业,提供了遮蔽风雨的“保护伞”。但毋庸讳言的是,歧视、轻视残疾人的现象依然存在。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也许是生活的不幸和身体的缺失,让许多残疾人拥有了非同常人的独特能力,政府和社会在解决特困残疾人“燃眉之急”的同时,更应为那些健康状况允许的残疾人,提供更多自食其力的工作岗位,让他们真正融入社会。

  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但要看高楼大厦有多宏伟,马路广场有多宽阔,更要看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发展权、就业权是否得到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袖珍公务员”就是现代政府的亮丽名片,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