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案呈现四大特点

检察机关两年查办14521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1月至2014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52120403人。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把乱用专项资金、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司法公正4类案件作为重点,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重大案件3809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26.3%;特大案件3929件,占27.1%;查办省部级2人,地厅级63人。包括最高检直接立案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查办的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三农”、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案件占比较大。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占比较大,达66.5%。三是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犯罪突出。查办案件中渎职类案件1431320041人,占98.6%98.2%,其中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共1239017090人,占85.3%83.8%。四是从线索来源看,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占比大,占受案总数的50.7%

据悉,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国家投资重点领域,抓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渎职犯罪查办力度;严肃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渎职犯罪;加大对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和投资经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国企改革中的渎职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