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意限制摊贩年龄有悖法理
据媒体报道,武汉市江岸区吉庆街胜利菜场近日进行升级改造,而门前张贴的《入驻须知》的第二条规定,女摊贩不能超过45岁,男摊贩不能超过50岁。对此,商贩们议论纷纷。有的担心会失去生计,有的则质疑是否合理。(10月25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随意、擅自设定年龄限制,对劳动者就业设立这种额外的高门槛,首先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予及时制止。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等规定,上述设定的一些对于性别、对于女性的特殊条件,已经涉及歧视问题,自然为法律所不容,同样不能听之任之。
据悉,当地有关部门已约谈菜场运营企业,要求企业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目前该企业已撤除《入驻须知》,下一步,将督促该市场经营方整改到位。
当地有关部门守土有责,及时出手,制止了菜场运营方的荒唐规定,以实际行动回应了摊贩关切,此举很有意义。希望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找还有哪些地方、哪些行业、部门或单位,存在类似擅自提高劳动者就业门槛的规定,认真加以解决,让就业环境越来越好,民众基本的劳动权利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助力国计民生事业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