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平台理当对充斥的不良信息承担责任
“小鹿情感”App平台上,有各入驻情感团队或者公司开设的直播课,其内容涉及脱单、挽回、分离第三者等,学员以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情感导师的服务。但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忽悠学员缴费,有些入驻团队针对平台“15天不满意退款”的宣传,设置了专门话术拖延退费。平台上部分导师提供的教程和情感指导中,包括发布虚假身份及假朋友圈状态来吸引异性关注,具有典型的PUA不良特征,有些学习资料中,甚至充斥涉黄内容。(5月6日《新京报》)
本来是为会员提供脱单、挽回等情感服务的网络平台,却存在着不少骗局,甚至充斥着PUA、涉黄信息等不良内容。对此,既需要人们睁大双眼,提高防诈骗意识和能力,更需要网络平台尽到严格的审核把关义务,剔除不良信息及行为人。
虽然相关网络平台并非不良信息的制造者,但却充当着搬运工和传播者的角色。而对于互联网平台到底该尽到何等程度的责任,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有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App运营者应健全实名制和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不良信息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也就是说,网络平台或APP不能以仅提供平台服务作为“挡箭牌”,而应尽到审查和监管义务,发现有发布或传输违规信息的,应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如果这些网络平台明知或应知系诈骗、涉黄信息而依然不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其大肆传播的,既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更可能涉嫌犯罪。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早已成为共识。相关网络平台理当找准定位,把法律底线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担负起应有的审查责任。完善实名制,积极采取技术手段,构建杜绝不良信息的防火墙,至少不充当滋生不良信息的温床和传播不良信息的黑色通道。而监管者则应果断处置不良信息制造者和传播者,并让网络平台为其疏于监管行为买单。这样方能避免网络平台沦为不良信息的“二道贩子”,保护网络参与者不沦为“被宰割的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