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查询侵犯储户隐私当重罚

5月6日,知名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在个人微博账号上发布一则长文和律师函,斥责老东家上海笑果文化侵权和拖欠薪酬,并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经授权将个人账户明细提供给笑果文化,诉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7日,中信银行深夜发表致歉信,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5月7日《南方都市报》)


一场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件,本来与“吃瓜群众”毫无关系,不料却引出银行泄露储户隐私信息的违规行为,演化为涉及全体储户利益的公共事件,令人为之震惊。中信银行违规查询严重侵犯储户个人隐私权,不仅涉嫌违法,亦暴露出该银行的职业操守和内部管理方面均存在重大问题,导致储户信息丧失安全保障。显然,中信银行不仅要道歉和处分员工,还要接受监管部门和司法机构的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律师分析,中信银行只在三种情形下出具池子账户近两年的交易明细是合法的:“一是司法人员拿着调查手续来调取;二是笑果文化公司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来调取;三是池子本人或他的委托代理人拿着相关手续来调取。”

而在本次事件里,中信银行未经池子允许,也没有法院的调查令,却以“配合大客户要求”为由,擅自向笑果文化公司提供池子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乃是公然违反法规。

银行为储户保密是职业道德和法律原则,而对“大客户”搞特殊待遇,则就有失公平,亦破坏了原则底线,是不可谅解的。目前,该事件已经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

显然,不仅是中信银行,所有商业银行都需要树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遵守法律规章,建立严苛的管理制度,堵住内部管理漏洞,公平对待每一个储户,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了。监管部门也需加强银行信息安全的监督工作,对违规者予以零容忍,并在全系统进行整顿,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