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造假, 曝“家丑”更要查“家人”
“在自查中,共发现有问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3个,计划总投资12.4亿元,虚报投资7.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5家,虚报主营业务收入69.5亿元。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于2017年11月统计月报已全部整改到位。”5月18日,安徽长丰县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刊发了《中共长丰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继辽宁省自曝财政数据造假之后,内蒙古自治区也“自曝家丑”,称“自治区政府财政收入虚增空转,部分旗县区工业增加值存在水分”。可见,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已成为一种流行病,更是一种顽症。这种顽症如果不加以整治,轻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损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重则践踏统计法的威严,甚至影响到中央决策。
地方数据造假,曝“家丑”更要查“家人”。首先,严格执行统计法,对统计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仅对造假地方经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而且对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查处。同时,改进核算体制,从分级核算走向国家统一核算。特别是,进一步纠正“唯GDP论英雄”,改良政绩考核体系,改变以前过分依赖数据的政绩模式,推行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地方官员的政绩,应是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和利益的政绩,没有水分的政绩,群众认可的政绩,没有后遗症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