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检互认”还需“医检分离”补位
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将有69家大医院的检查结果可与天津、河北的多家医院互认。这意味着在不同医院就诊时不用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不仅可以降低就医成本,而且也将更加简化方便。另外,此次互认将建立退出机制。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拿着做过的医疗检查单换一家医院看病,所有的检查还得重做。我国卫生部门曾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严重。
推进“医检互认”,仅在医院内部发力,显然是行不通的。相形之下,国外有很多小医院都没有化验室,都是集中送到一个地方检测,这个检测是按照国家或行业协会的统一标准,结果基本都会达到要求,这样各个诊所都会信任这个检查结果。因此,我国也需要建立统一的检测标准。
换言之,推进“医检互认”,还需“医检分离”补位。所谓“医检分离”,就是将检查环节,从医院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公益性的权威机构,专门从事检查工作。这样,既保证了医检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减少了患者的检查成本。特别是对于权威机构的医检结果,医院将会无条件“互认”。此外,万一发生医疗事故,也可明晰检查、诊疗环节的责任,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利益,促进医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