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挟村规”逼交垃圾费折射思维扭曲
陕西华阴市一村子出台要挟性规定,不交垃圾清理费就不收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费用,取消一切政府优惠政策,这引起不少村民质疑。对此,村干部表示这是为了督促村民交费支持环境卫生工作,不会真的借此不给村民办业务。
督促村民交纳卫生垃圾清理费当属正常的村务管理事项,以“两委”名义发个通知也未尝不可。但动辄以“取消一切政府优惠政策”相要挟的做法,不仅有违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更涉嫌僭越“两委”权限的乱作为,其权力任性背后的思维悖论值得关注与反思。
也许,在村民自治语境下的村两委出此下策,或不乏拿不交垃圾费村民“没办法”的某种无奈,但如此罔顾村民权益、漠视民怨后果的“有病乱投医”,则无疑折射出村干部缺乏政策观念和为民意识的素质短板。更值得关注的是,类似这种不讲道理、不计后果的“捆绑式”管理,在农村基层并非个例,这实际反映出部分村干部有效管理村务的能力缺失。
制定“村规民约”需经一定的民主讨论程序,需要得到大多数村民的理解与认可,形成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村民共识。尤其是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更需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岂是任由村干部拉上几位“村民代表”就可草率决策?面对众多村民的质疑和不满,“要挟村规”的不靠谱不言而喻,而不具村民认可度的所谓“村规”,恐连“吓唬人”的效果都难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