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改革督察”成为打通改革“梗阻”的尚方宝剑
“改革督察”已经成为中央最高层关注的重大主题。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是一场革命,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关键的深水区,而改革面临的各种阻力将越来越大,改革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也有所显现,各种改革举措如何有效落实,有赖于来自改革督察的助推力。督察已经成为打通改革“梗阻”、保证改革措施落地的重要“抓手”,成为全面改革顺利前行的“助推器”。严格督察,抓住改革重点,盯住改革关键,让“不作不为”和“乱作乱为”现象无处躲、无处藏,保证改革大船高歌远航。
力推改革督察工作,就要抓住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做好“三督”“三察”。所谓“三督”,就是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所谓“三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督任务,就是要督促地方和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谋划改革任务,既看方向准不准,又看任务实不实,是不是能够结合实际,真正解决问题。督进度,就是要根据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既督促改革方案及时出台、抓紧落实,又督察相关改革任务配套跟进,抓好进度统筹,加强政策衔接。督成效,就是要把改革举措放到实践中去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看改革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是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察认识,就是要看思想工作有没有做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没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认识和理解改革、关心和支持改革,是不是自觉站在改革全局高度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形成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察责任,就是要看改革主体责任是不是划分清楚,有没有理解到位、落实到位,是不是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察作风,就是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督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不是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不是以改革促进派、实干家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严和实的作风谋划改革、落实改革。
改革督察工作要聚焦重点难点,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把改革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这一阶段性目标,排出督察优先顺序,聚焦重点难点。要抓问题要害,做到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既要发现实施中的共性问题,也要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症结,提出对策。要抓整改落实,督促真抓真改,对改革抓得实、有效果的要表扬,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问责追责。要抓统筹联动,完善督察职能,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做到上下贯通、内外结合。
改革督察工作要奖惩分明,干预问责追责。改革督察的关键是要抓整改落实,督促真抓真改,对改革抓得实、有效果的要表扬,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问责追责。
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例,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目前,全国已有693家法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司法改革要紧抓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而司法责任制贵在落实。唯有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才能从制度上倒逼司法人员公正司法。司法责任制的板子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甚至只举不拍,而要高高举起重重拍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问责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司法责任制,就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就要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坚持责任和过错相结合,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规范法官、检察官惩戒的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权利保障等,发挥惩戒委员会在审查认定方面的作用。落实司法责任制,就要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严格执行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就要对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和徇私枉法、渎职失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追责,坚决避免选择性的问责,决不允许姑息迁就、避重就轻。
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已经打响,用改革督察力排改革“梗阻”,让“改革督察”成为打通改革“梗阻”的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