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无效警情”找一个制度出口
“110吗?我家的门锁堵住了。”“110吗?我上厕所忘带纸了。”……每天,奔走在出警路上的民警们,总能和奇葩事撞满怀。海都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4月,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总数20万个,无效警情近70%。
“有困难找110”,这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口头禅。但令人尴尬的是,在应接不暇的来电中,有七成多是“不靠谱”“无聊”甚至“恶意”的无效电话。110频受“骚扰”,除了个别无知市民搞“恶作剧”外,很大程度上是过度放大了110的“无限责任”,将“有事找110”理解成“凡事打110”,这就造成了很多“无效警情”。如此一来,就很容易占用极为宝贵的警力资源,让真正身处危难需要紧急救助的公民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可谓隐患无穷。
整治“无效警情”尤需谨慎对待,辨证分析。现实当中,很多警情并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但公众却将救济诉求反映给公安部门,这就说明,当前群众在遇到困难时的诉求解决渠道还不够畅通,为“无效警情”找好出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解决“无效警情”的出口在哪里?
给“无效警情”找一个制度出口,首在完善制度。一方面建立完善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行为的追责制度,要对那些恶意谎报警情的,进行严肃追责。对少数谎报警情或恶意骚扰的情况,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恶意谎报警情的问责追责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大惩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以切实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威信。
另一方面在于开辟群众救助服务的专门通道。鉴于目前大多数“求助性质的非警务报警”之现实,需要各职能部门多些责任担当,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从更方便为公众服务的角度,多寻求一些纾解群众困难的制度出口,从根本上疏解群众诉求通道,减少无效警情的存量,避免浪费稀缺的警力资源,让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