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公用企业乱收费现象须合力而为

  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工商总局日前宣布,自2016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此前饱受诟病的几大突出问题,如: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水电气企业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否则不予供水电气的问题;殡葬企业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等等。

  毋庸置疑,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公用企业的收费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政府对企业的投资、企业的运营成本等都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提高水、电、公共交通价格时,还应事前公告,并进行必要的听证程序。

  遗憾的是,公共产品的收费被约束了,过高或不应存在的押金、入户费等又侵害着用户的权利。虽然这些押金或入户费的收取及价格可能取得了当地物价部门批准,但由于缺乏透明度,其成本到底多高,外界并不知晓,由此形成了暴利空间。

  重视国计民生,降低居民使用必要的公用产品的成本不是小事。在工商部门公布相关整治方案后,理当由工商、物价、质检及涉及相关公用行业的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强力整顿乱收费、限制竞争、垄断经营等行为。更进一步,除了依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反垄断法等对相关企业做出处罚外,更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问责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