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金融体制创新
郭卫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国际国内金融困难以及经济复苏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集中体现,也是必然现象。
金融机构如何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中发挥作用?首先,金融机构必须观念创新。金融机构应辩证地对待大、中、小企业关系,真正做到以效益为中心,走出以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作为融资依据的误区。对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应一视同仁,逐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比例。其次,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新型金融产品,简化流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更多优惠,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再次,金融机构应创新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中小企业的融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担保和直接融资还存在比较多的法律阻碍,相关法律还没有充分发挥为中小企业融资保驾护航的作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从而逐步形成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改善信贷管理,扩展服务领域,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应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加快制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必要时刻指定《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
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国家要为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其中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的制定。根据担保法的国际发展潮流,非常有必要依照担保实践,制定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应收账款与存货担保制度,以能够使缺少不动产担保物的中小企业更方便地融资。
建立和健全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国家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立足国情,紧密联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科学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制度框架。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关法律规范。首先,依据新《公司法》的内容,进一步简化设立有限公司的程序,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并以此吸引更多国外资金融入到本土投资项目中。其次,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资本市场。最后,完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等的法律法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