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的法治改革创新

周汉民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教授

体制机制法制创新

  上海自贸区作为全球瞩目、世界关注的改革开放试验区,其本质就是以更大的开放促进更深入的改革。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我们在体制、机制、法制上的创新,足以证明自贸区发展方向是正确的,步伐是坚定的。从在全国率先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两年3份负面清单的相继出台,表明了改革的勇气。两批共54项开放举措,表明了上海自贸区试验的核心内容是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如“一行三会”出台的共51项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举措,即是金融创新制度之初创。尤为重要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利用外资的4部法律在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3年的重要决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957条的立法创新,表明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以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为抓手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是以创制性立法为标志的法治建设。

  由此,我们迎来了上海自贸区发展的崭新局面。截至2015831日,上海自贸区共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891家,累计投资总额731.6亿美元,其中新增各类金融企业超过2100家,足以证明体制、机制、法制创新是自贸区发展的动力所在。

改革更向前、开放更有力

  历经7年、21轮谈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已进入冲刺阶段。高水平的投资协定将反映双方对于非歧视、公平、透明度的共同成果,有效促进和确保市场准入和运营,并体现双方开放和自由的投资体制。有鉴于此,上海自贸区如何建立健全开放和自由的投资体制,凸显非歧视、公平、透明度的法律规则,就是对尽早达成中美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的具体贡献。

  上海自贸区作为国家首个自贸区、面积最大的自贸区、运行时间最长的自贸区,应当肩负起为早日达成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进行试验、予以推进、作出示范的使命,这就是我们所期望的压力测试,给国家提供足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只要我们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方向,上海自贸区一定会为国家的全面改革和扩大开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