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村”纠纷应在太阳下解决
3月14日,天津市北辰区的“太阳村”特殊儿童研发服务中心两次遭铲车破坏,院内房屋、球场绿地遭铲,池塘被填平。媒体了解到,“太阳村”中心专门收留服刑在押人员子女,事件疑为遭遇土地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按照“太阳村”负责人的说法,该村所占土地的所有人为刘先生,刘先生曾作出过将土地无偿提供给“太阳村”使用的承诺。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刘先生提出一些要求,甚至终止与“太阳村”的合作,收回土地,也是合乎情理之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走司法途径是最明智的选择,让法律给纠纷寻求一条解决之道,妥善安排好“太阳村”及其村民的后路。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期待所有纠纷的解决都能够纳入法治的轨道,而不是付诸暴力等私法救济途径。任性而为,非但无法解决纠纷,反而有可能触犯法律,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让纠纷解决在阳光下,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能始终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在阳光下解决纠纷,对职能部门而言,就是要公开透明地处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