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假唱”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打开电视,每天很多的演出和歌唱节目在轮番播出。对于很多观众来说,只知道好歌越来越少,却不在意歌手是真唱还是假唱,只知道好歌手越来越难找,却不在意演唱是精致还是粗糙。然而,因为对音乐事业的坚持和责任,1988年出生的歌手、音乐人梁欢,在从媒体人向音乐人的转变过程中,一直站在反对假唱的第一线,以理性和事实“手撕”假唱歌手和他们的粉丝。

  虽然娱乐圈近年来频繁“反假唱”,但这类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包装得越来越隐蔽。自从数年前国内“摇滚之父”崔健发起那场声势浩大的“反假唱运动”后,那些执着于真唱的歌手都心怀感恩纷纷表示支持。可惜这场运动的效果却是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根本不能杜绝日渐风行的假唱现象。伴随着假唱现象在娱乐圈愈演愈烈,文化部也终于忍不住出台条文加以规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定义,所谓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同时,规定商演假唱的最高罚款可以达到10万元。

  中国足球打假反赌多年成效甚微,此前一举打倒数只足坛“大老虎”着实让全国上下深感震惊,打击假唱也应如此才更有威慑力。此前,文化部针对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上提出的有关“打击假唱、假演奏”等热点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文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备查。但要杜绝假唱仅靠提交不假唱的书面声明等文件是难以切中要害的,而要想让演艺圈中人真正杜绝假唱,并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要让其长长记性,这才是关键。也就是说,假如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拍死几只蚂蚁,是难有治本之效的。身为主办方或许还可推卸责任,哪天抓到真的“老虎”,他们就会哑口无言。

 

  @高路:要想破除这种想象也很简单,比如标准的公开,选拔的透明。富不是问题,贵不是问题,当选也不是问题,但是否合规倒是真正的问题。规则透明,则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当规则不透明遭遇背景的不透明时,就难免给炒作留下空间。

  @王传涛:任何一座城市只要举办一些盛会,百姓的生活都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而权力则要尽可能地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影响,更要尽可能地不去扰乱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尤其不能以各种名义裹挟百姓做这个做那个。

  @吴仁:当前需要明确的是,推进供给侧改革,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并促进其合理分布,是解决“看病难”的治本之策。鉴于“治本”并非一夕可成,对号贩子的打击也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金泽刚:在明确了时代与市场造就了“拼车”现象后,如何监管与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才是管理部门的职责。监管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安全规则,颁行严格的奖惩机制。

  @谭浩俊:预算公开的步伐在加快,但与舆论、公众和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何让预算变得更公开、更透明,不仅政府要拿出更高的姿态,人大也要拿出更多的权威。

  @夏熊飞:对于“前网络造谣大V”吴剑雄受聘漳州市旅游宣传员一事,不妨多几分理性,给他也给“花样漳州”品牌宣传员队伍一点时间,看看吴剑雄以及他的团队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能否胜任,疗效几何。如果没能经受住时间的检验,再来“罢免”也不迟。

  @赵查理:子不教父之过,家长别自以为是地给孩子吃“补药”,多治治自身携带的“教育传染病”,健康的父母才不会传染儿女。不限制他们的喜好自由,不安排他们的人生轨迹,让孩子对自己的生活负责,我们会吃下这颗“以毒攻毒”的“大力丸”吗?

  @知风:热衷于“低价旅游”的游客,真的也该估算一下一次旅游的基本支出。无论是“维权高手”还是“消费行家”,在低得离谱的旅游产品面前还是三思而行。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别去趟这种先“请君入瓮”,然后“图穷匕首见”的浑水。

  @戴先任:小学优秀教师缺乏,成了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尤为缺乏优秀教师。把优秀的小学教师招去当大学教授,也可说是对小学教育的重视,可一定程度上扭转一些师范生不愿当小学教师的偏见,也可以让更多优秀的小学教师看到自我价值提升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