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服和豪车不该成为求婚道具
日前,认证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团宣传部副部长的@云司警小徐发微博称,“一特警向某在校小姑娘求婚的照片在朋友圈火了,豪车与玫瑰花,还有一大群特警蜀黍跟着,这样好吗?”随后,该条微博被删除,不过该消息还在网上疯传。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而不着装的规定情形之一就是“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由此可以推出,在工作时间以外非因公外出,更不宜着装。求婚显然不属于公务范畴,无论发生在工作时间还是工作时间以外,都是不应当穿着警用制服的。当然,如果是在工作时间求婚,这名特警及其同事还涉嫌违纪,性质则更为恶劣。
在许多女孩子看来,警服很帅很威风,又具有安全感,该特警之所以精心设计,拉上同事一起求婚,无非是想烘托气氛,给女朋友一个难忘的记忆。不过,这样做的实质却是混淆了公私界限。警服不同于一般的制服,而是人民警察执法身份的重要标志。如果工作之余身着警服处理私事,无异于滥用国家赋予的权力,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和警察队伍的形象。
和警服一样,豪车也不宜成为特警求婚的道具。警察属于公职人员,开豪车求婚给人造成“讲排场,比阔气”的感觉,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与身份极不相称。说到底,警察也是人,有追求爱情和婚姻的权利,但不能把执法身份带入私人生活,更不能不顾及自身形象和群众感受,警服、豪车这样的道具还是不用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