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警察”能否根治旅游乱象?
10月10日上午,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在三亚市民游客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旅游警察将及时了解掌握游客投诉、举报情况,第一时间接受游客的报警、求助、咨询等。
在旅游乱象备受关注与诟病的当下,作为力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城市三亚,组建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的确彰显其匡扶形象、整治乱象的决心与创意;十一“黄金周”期间的牛刀小试,更以查处涉旅案件30起的不错业绩,表明设置“旅游警察”的必要与有效。不过,欣喜之余人们也不无疑虑:“旅游警察”的做法能否在其他旅游城市复制?设置“旅游警察”会否成为根除旅游乱象解药?
国家法律对警察的职责与任务早有明文规定。所谓“旅游警察”不过是表明将警力使用向旅游行业倾斜的一种姿态与行动,应当被视为发挥警察职能作用的正常举动。而查处涉旅案件、打击非法营运、抓获违法人员的执法业绩,则应当被解读为公安机关敢于动真碰硬的履职表现。至于冠名“旅游警察”的称谓,其积极意义就在于向社会传递出重拳出击、强势治理的警示信号。
旅游是涵盖吃住、交通、游览与购物等多个环节的链条式行为,从游客平安出行到温馨观光再到顺利离开目的地,其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当包括旅游、工商、交通、物价、商务、质检和公安等诸多单位,比如发生于青岛市的“38元大虾”宰客事件,就牵涉到物价与工商部门。规范旅游秩序、确保旅游质量,需要建立统一协调、各司其职、保障有力的多维市场监管体系,不能单靠人民警察的一双慧眼,也不能指望“黄金周”的突击性治理。这就要求各个职能部门未雨绸缪、尽职尽责地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只有功夫下在平时,部门主动作为,让监管常态与高效,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才有望得以根本性遏制,而要实现这一治本目标,并非“一‘警’就灵”如此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