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奖励谨防叫好不叫座

  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证书硬壳上,写着“阜宁好人证”五个烫金大字。不久后,凭着这个红色小本,江苏省阜宁县的256名“好人”就能够享受到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免费游玩县内景区、免费用电15度等多项优惠待遇。

  让“好人”证拥有者享受到包括政治礼遇、经济激励、政策扶持、帮困济贫等在内的46条举措的褒奖,彰显出阜宁县委县政府提升民众文明素养、打造区域道德高地的决心与诚意,契合人们对政治上给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的“好人好报”认知理念。其弘扬乐善好施、传播正能量的制度创意值得肯定与关注。

  但大规模的奖励与宣传似乎并未收到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反响。

  奖励“好人”的真正目的,不只是单纯为评选出几个“好人”典型来装点门面,而是要切实发挥其榜样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让社会关注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这就要求“好人”评选活动必须接地气、入民心,拥有广泛的民众知情和社会参与氛围,而不能只是由官方操控的行政行为。规避“好人”奖励沦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需要有科学与周延的具体配套细则。比如制定“好人”的标准,必须让普通百姓感到可亲可敬、可学可为,既要包括“高大上”的见义勇为,又能体现于默默奉献的“凡人小事”,引导民众走出“我们又没有收养小孩子,我们去哪做好人”之类的认知误区。

  在评选方式上,尽可能采取由民众自发推荐的方式产生,力求体现“‘好人’在民间”的亲和力;在奖励渠道上,更需考量社会层面的情感认知和承受能力。在“好人”奖励证书的使用上,也需要科学缜密的监管举措。善政善为的关键在于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与持续性,只有机制完善、措施周延、民意充分、监管到位,“好人”奖励的善举才会越走越远、效果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