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多部地方条例

  本报讯(记者冯雷 □王璐) 近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等法规案。

  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陕西省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和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规范管理,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药品监察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现代农业园区耕地上禁建别墅。禁止在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现代农业园区的农产品应当通过无公害认证。依法取得的认证标志、商标权益受法律保护。

  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现代农业园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现代农业园区内的耕地进行以下活动:建窑、建坟和擅自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擅自建设、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和从事其他非农建设;挖塘从事渔业养殖;侵占、或者闲置、撂荒土地;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地或者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种植条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陕西将新增政府债券94亿元。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介绍说,近期财政部下达该省2015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1亿元,专项债券23亿元。按要求,今年新增债券资金,要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94亿元,建议分配省级35亿元,市县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