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打架”,别让群众“躺枪”

  贵州荔波县高中教师覃谊怀孕5个月,却突然接到县教育局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责令其5月底前自行到医院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被开除公职。然而早在3个月前,覃谊夫妇就已在户籍所在地安徽黄山市,办理了生育许可证明。这一切只因安徽、贵州两省的再婚生育二胎政策不同。

  因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二胎政策不同,贵州女教师持有安徽开具的准生证,却仍被贵州方面责令引产。这并非黑色幽默,而是折射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政策打架,群众躺枪”的现实问题。

  国家和地方政策不统一,甲地与乙地规定不一致,这严重损害了有关制度的公信力,侵害了公民的权益。而政令不通,对于政府形象和制度尊严都是一种反讽,也让办事的群众无所适从。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允许地方自定方案,体现了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应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同时,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各唱各的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遵守,不搞例外;上位法中没有规定的,像“再婚夫妇生育二胎”这样的细节问题,应由国家卫计委拿出具体方案,进行统一规范。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除了计划生育之外,还有哪些地方、哪些领域存在“政策打架,群众躺枪”的现象,各级各部门不妨好好查一查,逐个予以解决。只有政策规范了,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更好地推进公共管理,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