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辞职半年发现患上职业病 法官:企业照样得赔钱
阿华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辞职半年后,阿华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患有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阿华认为,自己患病是长期在工厂接触粉尘所致,因此要求工厂赔偿。遭到拒绝后,阿华将工厂诉至法院。
工厂认为,阿华辞职前的每年,工厂都有组织员工体检,体检显示其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在阿华患病期间,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工厂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院经查,阿华在该工厂工作长达15年,双方曾经存在劳动关系,且阿华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最后,法院判处工厂向阿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16.6万多元。
法官说法:
职业病防治法有诸多规定,比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者要留意自己的工作环境并做好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