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为官不为”者失权失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治理,明确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据悉,这是“为官不为”20年来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为官不为”就是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特别是当下中央坚持从严治吏、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发出“为官不易”感叹的同时,也滋生了“为官不为”的错误思想和怪现象。
这些“为官不为”者虽然不像“贪官”那样直接吸食民脂民膏,但他们拿着人民的俸禄,花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为民办实事,工作上得过且过,也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
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谋利益、作贡献,这既是党员干部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衡量一个干部政绩优劣的基本标准。当前我国已进入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必须勇于担当,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忘我的敬业精神,真抓实干,尽职尽责,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再也不能容许那些缺乏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不作为乱作为”者混下去。
所以,对那些“为官不为”者,要下猛药,出重拳,该警示要警示,该“下课”要“下课”,使那些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无所作为、误国误民的官员再也不能混下去。这样,才能增强“为官不为”者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去懒向勤,去贪向廉,去虚向实,去浊向清,扑下身子想问题、干事业,抓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使勇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使广大干部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