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造假”是乡村民主的无奈

    329国道旁的浙江绍兴越城区斗门镇杨望村,远远望去,这一带山上一片绿色。但走近一看,杨望山北有百余座坟墓。这些墓的墓碑和墙体上,都刷了墨绿的漆。这是因为去年斗门镇要求对6个村沿路等区域裸露墓群复绿,可采用的办法有迁移坟墓、深埋和绿化。但杨望村觉得这三个都有难度,于是就想到了刷绿油漆,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村班子会议讨论,进行了公告,老百姓都予以认可。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行使乡村基层民主的形式,讨论决定有关村组重大事项,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杨望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贴公告等形式讨论决定坟墓刷绿的事项,是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的体现,但给坟墓刷绿,毕竟是为了应付镇里有关“裸露墓群复绿”工作要求的造假之举,也因此受到了上级考核“扣分”的处罚。

    应该说,村民公然造假,性质恶劣、行为错误,虽然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公告等法定议事形式,披上了“民主”的合法外衣,但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瞒天过海、弄虚作假行为,反映了敷衍了事、虚浮不实的工作作风问题,不但不符合上级工作要求,本身也有违公序良俗,不符乡村淳朴民风,也无益于村民自身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但我们也应看到,给坟墓刷绿,村委会和村民们也深有苦衷,是难以完成上级任务而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

    经微博曝光后,当地有关人士表示以后会在杨望山上多种爬山虎等绿色植物,不会再刷漆。如果当初考核不是“一刀切”,硬性要求种植常绿树木,“民主造假”绝不会出现。可见,农村基层工作中,一定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并尊重乡村自治和基层民主,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工作,只有走好群众路线、接上地气才能受到百姓欢迎,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