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龙”辟谣是对公众的敷衍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长垣”25日发布的一条辟谣微博遭遇网友围观。该微博称,近日网传“长垣民警擒拿红衣女子”的图片,实为河北霸州警方打击处置传销组织,但经过网友指出“乌龙”问题后,@平安长垣补充称,照片实际发生地在西安,而西安市公安局一名民警则称,事件目前正在调查中,尚无法核实事发地。
网络谣言多,关于政府各部门的谣言更是屡禁不止,一方面迎合了民众对官方秘密的好奇之心,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对政府相关部门名誉损害,增加了民众畏官、仇官等负面情绪的传播和累积。对此类谣言,官方及时辟谣,让人们看到事情的真相,是对政府名誉的维护,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保证。但是“及时”二字,谓不可迟缓,亦不能过于急切,比如在未搞清事情真相时发表同样不实的调查结果。这不仅无法让民众拨开迷雾见青天,反而陷入更深的迷雾里,降低政府公信力。“官微”代表着政府在网络上的“官之口”,从这张嘴里说出的话,真实是最基本的条件,否则“辟谣”就变成了“官谣”。
此次长垣事件中,我们应肯定长垣积极回应谣言的态度,但从辟谣变成三方扯皮,却不可谓不乌龙。而至今未被证实的辟谣信息让民众看不到长垣官微的“真诚”,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属事实。
“官方辟谣”应走出一味安抚或撇清的现状,摆正自己的态度,要及时,但不要急切,直面问题,正面回应质疑,应秉持“破而后立”的原则,不止要打破谣言,更要给出真相,这才是真正对公众知情权负责,也是对政府公信力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