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从密集补“网”到规范常态化

    2014年年初,一本“狱中立功指南”引起舆论轩然大波,加之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以保外就医之名“医遁”事件陆续被曝光,一时间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的说法充斥于网络,让司法公信力饱受质疑。

  “狱中立功指南”虽然有些无厘头,然而其细化到花钱购买监狱自办报纸、购买上级部门摊派的行业机关报,具体到花钱找人代考获得培训证书可减刑,详实到可以通过外界买线索求“立功”等等,一切无不指向监狱管理制度缺漏、封闭性暗箱操作空间、监管人员徇私枉法以及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为消除司法沉疴,强化司法公信力,细化相应法律制度,去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随着该指导意见的深化、解读,最高检、最高法随后分别出台相应的配套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细化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的审核及办理,同时对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办理程序和报送材料的内容方面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职责部门,为衔接两高的程序性规定,也为提高自身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司法部对2003年公布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该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从程序上要求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进行公示。

    除出台意见外,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检察系统执法也未缺位。最高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减刑、假释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实行统一案件管理和办案责任制,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成绩可谓斐然:仅2014年年初到当年7月,检察机关就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74人;当年3月到9月底,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其中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同时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

    由此,三部门在政法委指导下,实现了跨部门联动,在细化程序性规定,提高减刑、假释透明度,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下,束紧了减刑、假释的口子,减少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空间,也让减刑、假释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虚假减刑、假释完全杜绝,也不代表相关制度已经趋于完善。从监狱减刑依据来看,还需细化对服刑人员的考评,相关考评应建立在实质的悔罪和改造上,而不应是金钱或利益交换;从公示范围来说,司法部应推动减刑、假释对社会公示,而不应仅对狱警和罪犯公示;从打击时效来看,“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以往通过违法减刑和假释甚至已走出监狱的,还需继续追查;而从打击范围来看,那些频繁给狱中服刑人员传递非法立功线索的律师和亲友,显然也不应逍遥于法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