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律援助为视角谈值班律师有效参与
当前,值班律师制度的法理争论逐渐趋于统一,相关法律条文与法律制度也在加速出台。
如何解决值班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应当从制度层面和现实层面解决此问题。在制度层面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派驻。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法律帮助需求和当地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安排值班律师。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意见》进一步具体规定了辩护律师(含值班律师)的不同沟通方式以及相应的记录留存办法,以期能够促进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参与积极性与有效性。
在现实层面上,由于现在值班律师的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有的地区值班律师还存在人数不足的问题。对此,除了利用现有法律援助的一些实施方案,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采购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值班律师队伍的规模。另外,除了现场值班之外,还可以有效利用现在网络发达的便利条件,引入在线值班。
加强值班律师工作的质量监控。因为值班律师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援助,跟委托辩护一样都面临着有效辩护的问题。值班律师制度从一开始就应该考虑把有效辩护的理念引入到值班律师的法律服务,保证数量和质量齐头并进。可以引用一些格式化的法律文书,包括值班律师帮助的权利告知书,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标准解释文书,辅之以值班律师通俗的讲解。增加会见笔录和阅卷笔录等,这些格式文书可以记录值班律师是否做了他们应该做的规定动作。此外,还可以引入一些现代化的监管方式,例如运用区块链的信息留存技术,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内部将值班律师辩护意见、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文件留存,利用其不可篡改性和同步更新的特性,既能够实现公检法相互实时监督,又能够提高值班律师在进行法律援助时的质量,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前期的法条查询、阅卷等繁琐性工作交予智能系统,减少值班律师工作量,使其在相同的时间之内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的经费保障。首先应当明确支付该笔经费的主体,其次应当适当提高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经费。此外,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的费用支付问题应当同身份问题一样,具备可转化的特点,原因在于其身份的转化必然连带着责任和工作量的转化,在认罪认罚案件之中,律师身份可能会出现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律师等多重变化,因此可以探索在不同的身份之下由不同主体承担费用。这一安排对多方都是有益的,对于被追诉人来说,因值班律师在案件初期就与其接触,更加容易产生对值班律师的充分信任,值班律师也能更为全面地了解案情,从而更好地保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从值班律师的角度讲,因在每一件认罪认罚案件中都有可能从值班律师转化为辩护人,因此能够促进律师工作积极性。从国家层面来看,能够在减轻国家对于法律援助资金的补贴压力的同时,进一步从实质上提高值班律师的收入。
(作者单位: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