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退改签”需要统一规则

  今年以来,电影市场持续火爆。然而,有不少观众反映,电影票“退票”“改签”难。“电影票退票攻略”成为一些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之一。据统计,北京267家影院中,支持退票的影院仅78家,其中部分还附带手续费。一些影城退票的手续费高达原票价的近四成。采访中,不少消费者都表示,由于一张或几张电影票涉及的金额并不多,退不了票通常都放弃维权。大多数会通过朋友圈等渠道转给别人,转不出去,一般也认栽。(3月22日《工人日报》)

  现实中,一些观众买了电影票后,可能会因临时有事而打乱观影计划,这时,他们就会产生退票或者改签的需求。而有些平台或影院概不退换票,或者高筑退换票门槛,给退换票设置重重障碍,限制或剥夺了消费者的退换票权利。即便是允许退换票的平台或影院,退换票的规则也是各自为政,标准不一,颇受争议。

  2016年前,电影票一直采取的是“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销售方式,随着越来越多观众选择网络购票,再加上各大购票平台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夺用户,2016年起多家第三方售票平台相继上线电影票“退改签”业务,以提升观众体验。然而,在实施的两年多时间里,标准不一,仅能改签不能退票等诸多问题受到观众诟病。事实上,消费者购买电影票之后就与影院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在观影合同未完成实质履行之前,双方可以协商修改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明确,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购票平台签订电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规定,且规定条款尽量细化,做到权责清楚。同时,各影院应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在进入影城柜台购票时,提前了解电影票“退改签”规定。一些平台或影院以告示、通知、单方声明、最终解释等方式拒绝电影票“退改签”,或者有选择地“退改签”,既闲置浪费了观影资源,也减损了消费者的权利。

  电影票“退改签”需要统一规则。有关部门应瞄准消费者的需求,全面调查梳理电影票“退改签”环节存在的问题,兼顾影院权益和消费者权益,依法依政策制定完善统一的电影票“退改签”规则,要求平台或影院全面公示,告知消费者,可参照铁路分时段分标准“退改签”的经验,明确有关电影票“退改签”的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改签”的截止时间、流程,明确收取“退改签”手续费的条件、比例,为平台和影院规范管理、消费者维权、监管部门监督提供具有权威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依据和指南,从源头上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