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戴口罩可拒载”规定执行好

  1月4日,北京市第201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兆荣通报了出租车行业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其中包括,营运中驾驶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少交谈,对经劝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输服务。(1月5日《北京青年报》)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已成为最基本的防疫常识。钟南山院士曾多次强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还是有用的。绝大多数群众对此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规定,但仍有少数市民我行我素,不戴口罩外出,甚至参加聚集活动。在这个背景下,北京出台新规,对乘客佩戴口罩进行明确要求,是严格疫情防控的必要举措。

  戴好口罩,能有效隔离很多空气中的灰尘、细菌等污物,避免感染,减少疫病传播机会,切断疫病传播链条,保护健康和生命。《柳叶刀》一项最新研究表明,佩戴口罩,能将感染的可能性从17.4%下降到3.1%。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戴好口罩也是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有关部门均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拒绝佩戴口罩依法受到处理的案例也曾见诸报端。2020年9月,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疫案件,当地男子谭某进医院拒绝佩戴口罩并殴打他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可见,司机可拒载拒不佩戴口罩乘客,也是严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动作”。

  应该明确的是,“不戴口罩可拒载”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每个人都应提高防护意识,尽量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出境,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等良好习惯,注意冷链食品卫生安全,出现任何身体异常及时报告,按要求就医,这既是对人对己负责,也是为防控大局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