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刻认识高空抛物判赔警示意义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规定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021年1月4日上午,央视直播了一起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这也是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广州首个当庭宣判的高空抛物纠纷案件。(1月5日《南方都市报》)
该案的判决结果显示,虽然高空抛物者从楼上扔下来的矿泉水瓶并没有直接砸到受害人身上,但是让受害人受到了惊吓,从而摔倒在地,导致身体多处受伤。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因受伤造成残疾和精神损害,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给予了支持。这同样也成为本案的一个亮点。因为在以往的案例中,精神损害赔偿往往因为认定问题而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案件尘埃落定,教训值得汲取。民法典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界定,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尤其是在本案中,尽管从楼上扔下来的矿泉水瓶并没有直接砸到受害人身上,但是仍旧因为惊吓到了受害人而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最终被告不得不做出近10万元的赔偿。高空抛物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要坚决禁止,从而守护好人们“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