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院收费更加透明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其于2020年11月27日就诊于福州市第一医院疼痛科,医生初步诊断为“盘源性疼痛”,建议他住院检查再决定是否手术。院区医生告诉他,检查完如果决定做手术,收费2.5万元。陈先生最后放弃了手术,住院7天,“一口价”收费1.1万元。陈先生认为医院收费极不合理,便向医院反映并索要收费明细,但医院推说按DRG套餐收费,不提供收费明细。(1月4日《中国消费者报》)

  住院“一口价”,正规的说法是按疾病诊断分组(DRG)收费,是医院按诊断和治疗的方式,将疾病细分不同的组,每一个病组都有一个统一的收费价格。由于这种收费具有包干的意味,用“一口价”来形容比较贴切。多年来,医疗系统一直按项目收费,突然换成新的收费方式,在一段时间内,仍会有不少人按照固有习惯行事。长期以来,过度诊疗一直困扰着广大患者,这种现象与按项目收费模式不无关系,即检查做得越多、药品吃得越多,收取的费用就越高。按DRG收费则不同,只要确定了一个疾病分组,收取的费用就固定不变,在确保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医生会尽量节约花钱,避免过度医疗。

  陈先生作为患者,不了解不同的收费模式带来的变化完全可以理解。但医院和医生作为政策的执行者,不仅没有尽到宣传与解释的责任,还拒绝提供收费明细,让患者的监督权与知情权不能得到保障,这是导致问题纠纷的根源。新的收费模式以观念转变为前提,其中,医生的观念转变,应该体现在与患者打交道的方式上,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让收费更加透明,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