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进校园”活动需要负面清单

  9月2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会上表示,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9月24日《封面新闻》)

  把精简、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不能仅凭一句泛泛提及的文件“要求”,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是非边界、程序设定和监督举措。尤其是要列举出可以对“进校园”说不的负面清单,既能让审批把关者拒绝有据,也有利于活动主办方权衡利弊、把握尺寸,自觉打消不适宜、不合规的“进校园”念头。

  比如,为“进校园”专题教育列举出诸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益学生身心、符合立德树人要求、未被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纲要覆盖等认定条件;为“进校园”活动设定必要的审核、许可程序等等。对于无视法规、权力任性、我行我素且造成负面影响的“进校园”活动,要强化监督、鼓励举报、依法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