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好“哺乳室” 应尽早提上“办事日程”
今年8月1日至7日是第29个世界母乳喂养周。8月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举办“小屋见大爱 ‘喂’爱加油”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记者了解到,全国各级工会5年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近亿元,推动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在各地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中广泛建立,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安全、私密的休息哺乳场所。(8月6日《工人日报》)
眼下,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各地企事业单位里的年轻妈妈生育孩子的越来越多。而随着孩子的出生,哺乳便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众所周知,哺乳期女职工不可能每次哺乳都在家中进行,由于很多场所没有设立专门的哺乳室,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不躲进厕所,或干脆捋起衣服在大庭广众之下喂养婴儿。在一线城市,大多数人工作单位和家距离较远,哺乳期女职工上班时携带吸奶器,下班之后再带回家用冰箱储存,以备婴儿白天也能喝到母乳。然而,由于单位哺乳室的“缺失”,让很多哺乳期女职工面临着诸多尴尬。
其实,早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明确,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哺乳室等设施。可见,建设“哺乳室”已有明文规定。因此,在企事业单位里建设“哺乳室”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甚至是“办事日程”。建设好“哺乳室”,不仅是对哺乳期女职工隐私权的一种保护和尊重,更是对哺乳期女职工和婴幼儿的一种人文关爱。可以说,建好“哺乳室”也是单位送给哺乳女职工的一项最佳“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