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训斥交警不系安全带 “教科书式”群众监督多多益善
8月4日,一段“河北邯郸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并打电话,遭摩托骑手训斥”的视频引起热议。视频中,摩托骑手指出该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打电话及汽车尾灯故障等3处问题。8月5日,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通报称,目前,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复兴一大队已依法对当事交警赵某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其本人诫勉谈话,调离执法岗位。(8月6日《澎湃新闻》)
从法律角度说,开车不系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打电话、刹车灯不亮,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罚款、扣分等处罚。摩托骑手对当事交警训斥,可谓是有理有据。
交警作为交通违法的执法人员,理所应当成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表率,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人员、公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跟普通民众一样接受相应处罚,谁都不享有特权,这是基本常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些执法人员、公务人员做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多数人往往只是在私下骂几句,最多在网上发一下牢骚,像这位摩托骑手行使群众监督权,公开当场训斥、举报交警存在不法行为的几乎没有。
摩托骑手当面训斥交警不系安全带等3处交通违法行为,无疑为广大民众行使监督权提供了一个“教科书式”群众监督典范,勇敢行使自己手中的监督权,这样的群众监督多多益善。也只有我们每一个人敢于站出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让这种群众监督成为社会普遍,才能形成良性的社会互动,倒逼权力运行更加透明、阳光,倒逼公务人员、执法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提高执法水平,推进社会进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