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禁标“零添加”还需科普跟进
近期,《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收集意见至今年8月26日。以前食品标识上一些让人头疼的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都提出了新规范。比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食品标识上应显示“转基因”字样;“零添加”“特供”“特制”“特需”等词语都不允许出现在食品标识上。(8月6日《法治日报》)
食品标识,就是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说明书,涵盖了食品法规、卫生、营养、宗教、警示等内容,既是反映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的载体,也是食品安全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食品标识就是消费者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最简便、最重要的途径,也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的第一信息源。由此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监督”不仅是指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监督,也当包括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社会监督。
由于普通消费者对食品标识概念模糊不清或知之甚少,甚至存在某些认知误区,才使得不法企业对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毫无忌惮,抑或是以光鲜亮丽的宣传噱头招徕顾客、忽悠消费者。比如,在多数消费者眼里,食品中的“零添加”“无添加”,就是一种不包含任何添加剂的天然、原始、纯正的状态,意味着食品质量更加安全、健康。还比如,“转基因”到底有益还是有害,亟须以大众化的科普解疑释惑。
看懂食品禁标“零添加”的标识新规,弄清这一禁令的意义,就当获得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常识。食品添加剂并非一概而论的有害无益,关键是食品添加剂要使用合法、适量,在安全范围之内。那些所谓“无添加”“零添加”的标注包装,不过是为迎合消费者恐惧、排斥添加剂的心理,以此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食品禁标“零添加”,就是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老老实实地遵守对食品添加成分的标识规定,不能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此举既有助于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还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标识关乎民众的消费权利和健康福祉,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每个人都不能只当看客。出台新规之外,辅之以必要的概念解读和常识普及,有利于人们对标识新规的理解、审读和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普及常识无异于对新规宣讲的深度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