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惯例的“茶位费”不意味着合法

据媒体报道,最近有网友反映,西贝莜面村广东深圳一门店强制收取5元的茶位费,西贝通过官微在评论区致歉,并表示将退还茶位费。6月8日,针对此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涉及公司正在处理茶位费退款一事,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


茶位费源于广东一带特有的餐饮文化,广东的诸多茶楼食肆也一直有收取茶位费的传统,即如果在店里消费,不管喝不喝茶,每人都要交一定金额的钱,谓之茶位费,也有些店称之为餐具费。

茶位费争议由来已久。支持者认为,茶位费作为一种社会约定俗成的商事惯例,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茶叶、沸水、茶具、冲茶的服务员也都是有成本的,这是双方双向自由选择的结果;反对者则指出,如果消费者不喝茶,吃的喝的是其他东西,茶楼餐厅也要收茶位费,则明显是不合理的,希望商家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收“茶位费”的行业惯例不意味着就合法。我国的价格法明确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商家提供服务要公平合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服务既要明码标价,还要预先经消费者确认。也就是说,即使商家明码标价,如果未经过消费者同意和确认,自行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制交易,也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防止霸王条款,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推进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同时,也要对商家进行诚信教育和及时监督,对明码标价不“实”的行为进行监管,打造公平诚信的消费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