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单位”牌匾挂出监督的威严

6月9日上午,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支行看到,窗口左侧墙上挂着一块牌匾,印着五个黑色大字:不文明单位。市民朱怀景定睛看了半天:“是不是写错了?”支行行长杜超宏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没有写错。”(6月10日《湖北日报》)


该支行被挂上“不文明单位”牌匾,是其不认真履行文明卫生“门前四包”职责的结果。这家单位门前不仅堆着垃圾,电动车停放不整齐,且存在“牛皮癣”小广告。而当暗访人员到此拍摄时,又遭到该单位工作人员的阻挠和推搡。当地相关部门根据《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为这家单位挂首块“不文明单位”牌匾。

为了创建文明城市,一些地方通过刷绿漆、建隔离墙来遮挡视线、关闭店面甚至整条街等方式来应对检查,与这些做假遮羞的方式相比,这种主动亮丑的做法,颇显另类。当然,也有地方推出“红黑榜”等举措,但通常以内部通报和短时间公示等方式来警示后进者,如此不给情面地挂牌揭丑,的确罕见。

多鼓励、少批评,被认为是一条沟通准则,既适用于单位推进工作,也适用于学校和家庭来教育孩子。然而,无论是只鼓励不批评,还是只批评不鼓励,都可能走向极端,比较合适的方式是鼓励与批评兼用。从结果上看,当鼓励成为主要甚至唯一手段时,突然出现的批评与揭丑,反而可以起到独特的效果。这家被挂“不文明单位”牌匾的单位就是如此,整改的动力要比一块“文明单位”牌匾所能给予的动力大得多。

“不文明单位”牌匾挂出监督的威严,它警示我们,怕得罪人、家丑不可外扬、只做老好人等做法所导致的弊端不容小视,敢于亮短揭丑,是社会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