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创新选拔机制堵塞自主招生的“旁门左道”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根据意见,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事实上,自从自主招生试水以来,对腐败的担忧,对公平的焦虑,就一直是反对声中的最强音。尤其是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越来越大,招生腐败时有发生。制度空间缺乏监管,保送加分暗箱操作,内部指标不被公开,行政权力介入招生,且难受制约,肆意滋长的地下交易开始蔓延。

公平和公正是现代社会治理的目标,高考改革也概不能外。自主招生,事关孩子未来,事关社会公平,包括自主招生在内的高考每一个环节,都牵动人心;任何可能导致不公的举措,都需要“把规矩挺在前面”,杜绝暗箱操作。一方面,要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办法,堵住自主招生的“旁门左道”,特别是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把招生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广大考生遵守法律法规,凭自身真才实学报考自主招生,切勿轻信各种机构和他人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另一方面,真正的自主招生,是拒绝腐败、维护公平的自主招生,如果它表现得令人失望,那是因为相关的制度设计太不给力,需要在完善顶层设计同时,对自主招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阳光操作、透明招生。只要我们一方面实现让学术力量成为招生的主导,另一方面让信息公开,让招生过程阳光透明,自主招生就一定能经得起舆论的质疑。

新生事物总是弱小的,总难尽如人意。自主招生本身并无“原罪”,相反还是高招制度改革的产物,是多元化选拔人才的尝试,现在很多莘莘学子已成为这项政策的受益者。尽管强调自主招生的首要目标在于“择优录取”“为国选人”,并不等于说从此教育就不需要考虑公平问题,这需要构筑配套机制加以保障。一方面,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并非只有自主招生一个举措,应通过加大其他有助于公平的举措跟进,没必要一定要自主招生“两全其美”;另一方面,教育公平有助于社会公平,同样,推进社会公平也有助于提升教育公平。对于自主招生这个新生事物,只要不是根本性、原则性的错误,应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从中探索多元评价体系,扩大高校自主招生选择权,扭转基础教育应试教育的价值取向,这才是应有的态度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