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命避免“步步惊心”重于泰山

 1月13日17时36分许,青海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长城医院门前发生路面坍塌事故,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陷入坑内,经官方初步核查,共有10人失联。1月14日10时许,媒体从西宁市委宣传部外宣办获悉,截至9时30分,经过15个小时的搜救,6具遇难者遗体陆续被找到。(1月14日新京报网)


犹记2019年12月1日上午,广州地铁11号线沙河地铁站施工区域出现路面塌陷,一辆清污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掉落其中,造成3人失联。2020年1月6日,搜寻人员发现一名失联人员遗体,1月10日,另外2名失联人员也被找到,均已遇难。

这两起新近发生的路面塌陷事件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天灾还是人祸?相关方面都还在调查。

从城市路面塌陷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来看,如何避免和防控城市路面塌陷风险,让生命避免“脚下之危”带来的“步步惊心”,已成各地城市建设与管理者的重中之重,重于泰山。

实事求是地说,特殊的地质条件、持续的暴雨、急剧变化的地下水位等自然原因,会造成路面塌陷。然而,天津大学水利工程安全与仿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三位学者曾对全国2005年—2015年中的120次路面塌陷案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路面塌陷中,人为因素占65起,自然因素占22起,两者共同作用13起,原因未查明20起。与人为因素有关的至少占总数的60%多,在人为因素中,管道破损和施工占比为88%。

天灾不可避免,人祸却可杜绝,甚至于天灾可以得到一定程度预防。比如,道路建设与施工缺乏统一、长远规划与管理,尤其是填埋各种管线的单位各自为政,导致道路不断被“开肠破肚”,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挖了填、填了挖,致使土质始终难以紧实,表面平坦安全的城市道路埋藏着塌陷隐患。只要有一次施工后回填不密实,就会增加塌陷的危险。

杜绝路面塌陷的人祸,预防路面塌陷的天灾,一要提高道路规划建设、管线填埋水平,如进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避免“马路拉链”现象,加强施工管理,保障道路开挖后的回填质量;二要对地下管线、空间等加强巡查检修,有专家建议,常态化利用雷达技术对地下予以探测,掌握道路沉降及管线变形趋势,并提前预警;三要立规立法,用切实有用的法律法规倒逼相关部门在预防路面塌陷上舍得投入,舍得花真功夫、下大力气。

一句话,城市路面塌陷虽然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但并非完全不可预防。这要看城市管理者是爱城市“面子”,还是更爱城市“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