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进黑名单 还需民间借贷入法治轨道

2018年2月24日,浙江省玉环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若干实施意见》。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桑对记者介绍,他们“第一个吃了螃蟹”,当时在国内属于首创。(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些地方,全民参与民间投资,表面上民间借贷市场火爆,利益空间巨大,但却潜在巨大的投资风险,有的民间借贷已经演变成为放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各地大案要案频发。特别是,在偏远的山区和农村地区,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一些农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严重影响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性和信誉度,更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职业放贷人”进黑名单,还需民间借贷入法治轨道。应加快《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法规的出台实施,打破信贷市场所有资源都被银行垄断的局面,重在保障有资金者的放贷权利,及对其私有财产使用权的尊重,使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得到确定,使民间借贷从此走上阳光路径。更为重要的是,规范了民间借贷,堵住了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