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彩铃”并非根治老赖“一贴灵”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电信格尔木分公司近日推出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彩铃”。只要有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就能听见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铃声:“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提醒您:您所拨打的机主已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接听正在进行中。”
无独有偶,此前,江苏省灌云县一家法院与当地移动通信服务商合作,为欠债不还的“老赖”定制特殊的手机彩铃,只要有人拨打他们的手机,语音彩铃就会提示拨打号码的所有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向“老赖”施压,让他们颜面扫地,迫使他们尽快偿还债务。
眼下法院对“老赖”的规制,多是限制“老赖”自身行为,如不准乘坐高铁、飞机,公积金冻结、限制投资等。但这种限制难以对“老赖”形成威慑力,难以从内唤醒“老赖”的诚信意识。利用彩铃追债,“老赖”除非还清法院规定的债务,“铃声”将一直存在,“手机彩铃”让老赖行径“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可以说,利用“手机彩铃”对老赖进行追债,是一项程序上可操作、方式上可复制、效果上可推广、法律上可执行、道义上被认同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但“失信彩铃”可以有,却不能滥用。法院不应把所有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都视为“老赖”,真正的“老赖”应是那些有履行能力还故意拖欠债务、藐视司法判决的人,有必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对这些现象进行破解。
说到底,给“老赖”定制“失信彩铃”,只是一种督促执行的辅助手段,并非治本之策。对付老赖,还应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依靠法治,这才是对付“老赖”的最好方法。一方面,升级和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挤压老赖的避债机会和活动空间,比如建立监督和监控机制,防止“老赖”逃逸;另一方面,加强追逃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性质恶劣的“老赖”从严惩处,形成社会警示,通过法治震慑来倒逼“老赖”履行还款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打造出全天候、立体化、多角度的失信惩戒系统,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除了“失信彩铃”这些手段外,我们更应立足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诚信守法真正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从根源上消灭“老赖”存在的土壤,比靠“失信彩铃”治理“老赖”更加有效。厉行法治才是遏制“老赖”的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