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玻璃景观”成风,监管不能“悬空”
近年来,国内各大景区兴起了一股兴建玻璃栈道、玻璃廊桥、玻璃景观台等高空“玻璃景观”的热潮。高空“玻璃景观”带给游客新奇、惊险刺激体验的同时,隐藏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玻璃景观”,我国的监管已经严重滞后。首先是有关“玻璃景观”的法律规定处于模糊地带;其次,专项监管责任亟待厘清。
蓬勃发展的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景观再美,安全都是第一要素。“玻璃景观”成风,监管不能“悬空”。各级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对“玻璃景观”的安全监管,摒弃只重速度、不重质量,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痼疾,强化责任意识,严把质量关;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行业安全标准,明确将高空“玻璃景观”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纳入安监等部门的监管中,使各责任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生产企业要增强标准意识,生产合格、过硬的安全产品;实际管理与使用部门要对“玻璃景观”加强日常管理,配足配齐安全保障力量,完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方共同努力,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及利益,让“玻璃景观”真正成为惊险、刺激亦不失安全的绝美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