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被下架”违背“包容审慎”原则

  近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在武林广场地铁站出口,市民们尝试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对共享雨伞解锁。获得使用权后,共享雨伞租金为半小时五毛钱。可是,一天就遭城管“下架”。

  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共享雨伞“被下架”看似合规,却有违背“包容审慎”之嫌,阻碍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值得商榷。

  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初创期也遭遇到类似质疑,但经过不断探索、调整后,找到适合市场的发展模式,未来“花式分享”究竟能否存活,要看市场的接受力,以及商业模式的适用性。由于分享经济的经营模式对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甚至会触碰监管红线,如果沿用旧思维的话,分享经济恐怕就无法开展起来,需要站在新业态、新模式的角度,用全局性的眼光看待分享经济,综合权衡各方利弊,再考虑采取更为妥当的监管策略,以促进产业有序发展为前提,不要一上来就管死。

  共享雨伞就是如此,虽然其有占用公共设施、违反市容条例等情况,但满足了部分市民的租借雨伞需求,为市民提供了便利服务,显然共享雨伞不仅有经营性,也有一定的公益性特征。那么,在对市容影响不大、占用公共设施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能否给共享雨伞开辟一块空间,给其一个发展的机会,还是很值得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