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德“一票否决”不应止于评职称
日前,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必须承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是一项善政,能够促使他们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特别是,在职称评审过程中,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师德有问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彰显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以德为先”的教育理念,将会有效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师德“一票否决”,不应止于评职称。首先,应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严格执行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同时,师德应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应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不给失德教师预留“下不为例”等操作空间,通过正常的退出机制,将不良教师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