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法精神通过普法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七五”普法重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宣传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民法总则宣传深入开展。

  民法总则是一部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民事法律,堪称“七五”普法的重头戏。普及民法总则不仅仅要普及纸面上的民法知识,更要大力弘扬民法精神,让权利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等民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行为标准。

  普及民法总则,弘扬民法精神,就要大力弘扬民法的权利精神,让权利意识真正融入每一个公民的血脉之中。民法就是权利法,民法的精义就是权利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个人都是整个的国家”。民法是民事版的权利宣言,被称作“万法之母”。一个人从摇篮到墓地,都离不开民法的保护。这部共206条的民法总则,将必然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将呵护每个中国人走完一生。有了民法总则特别是民法典,13亿中国公民的生活之路将走得更安全、更踏实、更有尊严。

  民法总则的普法宣传要抓紧时机、创新形式,既要集中宣传也要形成常态化的日常普法,努力提升普法实效。目前离民法总则的正式实施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普法黄金时段,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的有利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活动,在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中,开展集中的民法总则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日常宣传。要把民法总则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把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民法总则相关知识,使民法总则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要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既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作用,组织开展有深度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声势;也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实现宣传的全天候、广覆盖。要广泛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民法总则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期望通过扎实深入的民法总则普法宣传,向全社会既普及民法知识更弘扬民法精神,让权利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等民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融入全体社会成员的血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