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妇女涉土地权益案件多发维权需加强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北京顺义区法院、顺义区妇联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城乡一体化下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并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顺义区法院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李海燕介绍,该院受理的由女方提起的离婚案件中,近60%的农村妇女提到男方在婚后曾对其有殴打、辱骂等情节,离婚、丧偶、再婚的女性村民及其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收益分配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特别是分配拆迁利益时侵犯妇女权益案件增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案件中,涉及拆迁款及回迁房屋的分配,家庭其他成员对离婚、丧偶、再婚妇女、外嫁女权益漠视,不分或者少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再婚妇女的歧视和排斥,导致再婚妇女遭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针对以上种种侵害农村妇女权益的情况,顺义法院提出了维权提示,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作为权利主体一定要牢固树立维权观念,不能一味忍气吞声放任侵害行为的加重;切实增强维权意识;熟悉掌握维权技巧、一定的法律知识合法理性维权,注重证据的收集保存。
北京顺义区妇联副主席郝军英告诉记者,顺义区妇女联合会以帮助妇女群众解决权益维护中的重点问题为目标,围绕全区村规民约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男女平等原则的村规民约,及时指导村委会进行修改完善,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