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应落到实处

  12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且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该规定自201771日起实施。

  凡是使用过智能手机的人都有印象,很多手机预装了太多软件,且多数不能卸载,既占用不少内存,又可能降低手机运行速度,使用起来非常不便。为此,上海消保委曾提起公益诉讼,广东省消委会曾携手市、区消委会联名上书工信部。此次,工信部出台的规定应该属于强制性标准,顺应了消费者呼声。但关键是,必须强化监管力度,让这一强制标准落到实处,避免消费者困扰于不可卸载软件。

  设计构造手机的权力在厂商,但购买后如何使用,使用什么软件则是消费者的自由,厂商没有理由预装不可卸载软件来干预消费者。目前曝光的种种问题表明,过多的不可卸载软件已成为影响人们正常使用智能手机的毒瘤。由此,势必严格执行工信部的规定,让不可卸载软件成为过去,让消费者真正地成为手机的操控者,不再受不可卸载软件的困扰。